合法、非法,如何判斷?

動物保護法已於 99 年 1 月 27 日修正,針對販賣活體問題是必須有合格的營業許可,在你擔心可能繁殖場對動物的福利不夠好的同時,是否有想過幼犬本身的基因健康問題呢?柯基犬是很多遺傳疾病的好發族群,隨便的育種會導致惡性循環,私家繁殖或是惡質的繁殖場所擁有的來路不明的幼犬或是沒經過遺傳篩檢的父母,都是具有風險的。此篇文章是針對現有的資源來教導大家如何判斷市場上販賣與繁殖活體之合法性與否。 

動物保護法已於 99 年 1 月 27 日修正,為了強化寵物業管理及飼主責任,新增規範犬隻買賣業者應於犬隻完成晶片植入後,始得買賣或轉讓他人。民眾到寵物店購買犬隻的時候,除了要認明是不是合法的業者之外,還要確認其是否已經幫犬隻植入晶片。同時,農委會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無論是一般民眾或是寵物業者,如欲進行營利性質之犬隻繁殖、買賣或寄養行為,皆須 先向縣(市)政府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 。

農委會呼籲,飼養寵物是一種對生命的責任與承諾, 不可因一時的興趣,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就飼養寵物 。民眾如欲飼養犬隻,請優先考慮到各地公立動物收容所認養流浪犬隻,除免費外,亦多有搭配相關優惠措施。而如確定採購買方式,請向領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的店家購買,並確認犬隻已植入晶片,切勿向網路上未取得許可、私自繁殖、來源不明或夜市流動攤販等購買,以杜絕非法犬隻繁殖買賣管道,一起為改善動物福利努力 。

日前農委會已放寬網路非法販狗標準,民眾只要持有交易收據或錄影帶檢舉,動保處就可將非法業者移送法辦。

(資料來源:農委會政令宣導)

另外,98年1月19日修正『寵物業管理辦法』名稱為『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寵物店業者在買賣犬隻或收容所開放認養犬隻時應作為事項:

1.植入晶片,並在晶片中記載繁殖、買賣等紀錄,以避免非法繁殖。如果業者未植入晶片,可處四萬元到二十萬元的罰鍰。此外,也要在展示籠外懸掛品種、出生日期、特徵等資訊,消費者購買時,還必須交付相關文件,否則將被重罰。

2.寵物業者應揭露相關資訊,包括犬隻的類別、品種、出生日期、特徵、絕育情形、顏色、晶片號碼等,除買賣時必須把相關文件提供購買者,也必須懸掛於展示籠外提供閱覽,否則可處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的罰鍰。農委會說,這些資訊並沒有包含「血統證明」。

3.未離乳的小狗不得買賣,檢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篩檢的先天或遺傳性疾病不得交易。

農委會解釋,目前只有合法登記的繁殖場才能繁殖,而動物保護法就規定自家繁殖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也就是民眾家中的母狗生了小狗,只能送人不能販賣,並透過晶片加以管理落實。除寄養場所、寵物店、繁殖場設施必須符合一定規定,種犬繁殖也必須符合動物福利,要十八個月齡以上才能進行交配繁殖,每胎須間隔一年以上,母犬最多繁殖七胎,同時繁殖場還要聘請獸醫師或畜牧技師提供諮詢與協助。
該辦法只適用須辦理寵物登記的犬隻,不包括貓、兔等其他寵物。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記者鐘麗華)


若查獲私家違法販賣活體動物可藉由以下方式來檢舉:
1.檢舉專線0800-231532
2.電子信箱
COA@mail.coa.gov.tw

判斷是否為合法業者之簡單基準:
1.業者是否符合動保法針對販賣犬隻的相關規定,動保法請詳見農委會官網。(
連結)
2.業者之業務是否符合經濟部的工商登記查詢網中所登記的營業事項。(
連結)
3.動物保護資訊網中有合法寵物業者的查詢,內含詳細的營業項目。(
連結)

常見非法事項:
1. 無許可證字號的『自家繁殖幼犬』一律不得販賣,例如網路常見『假認養,真買賣』亦屬非法行為,其判斷標準領養應沒有對價關係,更不能由賣方明定價格,若有固定價格就屬買賣行為,若屬支付部份醫療費或結紮費等小額開銷的例外,最好需開立收據以供證明,但有標價收費即為非法買賣行為。

2.寵物業者營業範圍不包括繁殖,卻繁殖犬隻販賣亦屬非法行為,其判斷標準可由上述網站查詢其營業項目是否包括『繁殖』,詳見下圖以動物保護資訊網查詢之範例。

以台北市為例,目前尚無一家合格允許繁殖的店家,只能寄養(賣)由合格允許繁殖的店家或犬舍的幼犬,故在詢問幼犬時來源一定要問清楚,別以為店家有標示許可字號就絕對合法,因為還得看營業項目為何,消費者眼睛要睜大了。

 

3.寵物業者犬隻來源不合法亦屬於非法來源,包括不得收購或寄賣『自家繁殖幼犬』。所以說,別以為自家繁殖找不到銷路可拿去寵物店寄賣,請記住這也是犯法的,小心別遊走法律邊緣了。

4.網路未標註許可證字號或上面網站查詢不到該許可證字號,一律違法。

5.
寵物業者在買賣犬隻時未植入晶片或未揭露犬隻相關資訊。

參考資料: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1227165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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